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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远县司法局2008年综治
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司[2008]12号
各股、室、处、所、中心:
现将《定远县司法局2008年综治宣传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定远县司法局2008年综治宣传月实施方案》
定远县司法局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综治委,市司法局
附:
定远县司法局2008年综治宣传月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及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平安定远”建设的深入开展,增强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中心,紧扣主题,依照司法行政所承担的特殊职能,切实开展法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刑释解教帮教安置以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定远、和谐定远”。我局于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参与综治“平安定远”宣传月系列活动。经研究制订3月份综治宣传活动月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抓好综治宣传月工作,我局决定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长春
副组长:哈锦枫
成 员:张晓惠、许光琳、吕家祥、赵成虎、陈金浩
具体宣传活动的开展由综治专职负责人哈锦枫负责组织协调,要求各部门结合本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氛围。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1、宣传月期间,我局派出流动宣传车辆,深入各村、单位特别是新农村示范点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同时,在逢集的乡镇,司法所联合信访、综治、工商、计生等联合宣传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录音,刊出宣传专栏。
2、利用电视、广播开设新颁法律知识讲座,由专业人员进行法律条款解释。
3、要求各部门以“宣传动员全民投入综治工作,积极构建‘平安村(校园、单位、街道、家庭)’”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和宣传专栏、标语,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定远”建设氛围。
4、组织各校刊出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并联系和组织各校举办法制报告会。
三、宣传任务和工作重点
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情况;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各级党委政府狠抓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使命和决心,动员全社会积极投入到综治工作中,争创“平安家庭”、“平安村”、“平安单位”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工作氛围;通过宣传,要达到教育人民、震慑犯罪的工作目标;通过宣传,要使国家新颁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的工作目标;通过宣传,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识别邪教、抵制邪教,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自觉与邪教作斗争的工作目标。
各股、处、所、中心一定要积极落实此项工作,确保我局本年度综治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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