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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定法治办[2008]6号


时间:2008-5-22 15:19:08 |   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就

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定法治办[2008]6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扩大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我国劳动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公布施行,对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这四部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宣传

    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这四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和发挥有关方面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部法律的热潮并逐步引向深入。

    要充分宣传这四部法律的基本内容、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原则以及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普法宣传资料、宣传标语、黑板报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的普法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育、手机短信等新载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集中宣传活动,以及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为贯彻实施四部法律创造有利条件。

    二、结合工作,加强宣传工作

    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四部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法律法规送进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单位,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各部门要结合每年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开展这四部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

     三、加强领导,扎实组织开展宣传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

    县司法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计划生育部门要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四部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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